随着四名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从贵阳市押解犯罪嫌疑人回到晴隆县。至此,九年前发生在晴隆县的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2006年12月01日18时20分,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长流派出所来电报称:在闹山沟处有一辆三轮车侧翻于公路上,有一个小孩被压在车下,人已经死亡了,请交警大队出勘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值班民警立即和大队领导汇报,大队立即启动了“逃逸道路交通事故查缉预案”,经过现场勘查,确认了这是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随后,围绕此案,办案民警展开摸排工作,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衍光,1957年出生于贵州晴隆,在案发后已逃逸,办案民警根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将刘衍光录入网逃人员。 在这九年的时间,当初的三名办案民警李玉清已经退休、胡曰贤已调离交警大队、韩利兴从一名民警已成为副大队长,虽然当初办案民警现今都已变动职务,但是韩利兴副大队长一直对此案牢记心上,刘衍光未能抓捕归案一直是韩利兴副大队长的一块心病。在这九年来,韩利兴副大队长多次到刘衍光的家中做家属思想工作均无功而返。在今年11月,韩利兴副大队长通过大量的线索排查,终于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刘衍光现藏于贵阳市小河区一打煤场内,为了成功抓捕此人,12月5日,现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刘鹏决定由韩利兴副大队长带领三名民警成立抓捕小组,到贵阳市对犯罪嫌疑人刘衍光进行抓捕,通过贵阳市交管局五大队李志广副大队长的积极配合,抓捕小组在贵阳市小河区一打煤场内将犯罪嫌疑人刘衍光抓捕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衍光对当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06年12月01日,刘衍光驾驶无号牌金蛙牌三轮汽车从晴隆县长流乡方向沿晴雨线往雨洗方向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在路边就有四个读书放学的小孩爬上了他的车厢,于同日17时55分许,当车行驶至晴雨公路长流至花月岩3公里加500米处(小地名:闹山沟)处时车辆侧翻于公路左侧,造成车上人员李某某(男、晴隆鸡场人、学生)现场死亡,刘衍光看到同车人李某某死亡后,弃车逃离现场。逃亡中,刘衍光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查获,一直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贵阳市以打工维持生计, 九年来,刘衍光一直不敢回家,也不给家里人打电话,尽管他不与亲情朋友联系,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犯罪嫌疑人刘衍光已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