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迅速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热潮,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有效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组织各大队多种形式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活动,连点成线、连线成面,让交通安全宣传“遍地开花”。 1 直属四大队 11月13日上午,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赵明带领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针对大巴车往返通行路段车流量较大,每次乘车人员基本满载的情况,赵明向驾驶员们细致讲解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告诫大家应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坚决摒弃不良驾驶陋习和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树立守法、文明、礼让、和谐的交通意识。最后,赵明要求企业安全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建立好工作台账,督促员工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2 鹿邑县交警大队 11月11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鹏带领宣传小分队在鹿邑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活动在交警演唱的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拉开序幕。随后,铁骑队员带来了精彩的摩托车特技表演,通过单双向绕桩、隐藏、驾驶摩托车敬礼等精湛技艺的展示,赢得了师生满堂喝彩。在头盔佩戴示范环节,交警通过对戴头盔和未戴头盔的西瓜同时撞击,戴头盔的西瓜完好无损,未戴的破裂,直观展示了佩戴头盔对骑乘电动车或摩托车人员的保护作用,凸显了“一盔一带”重要性。 在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加深了他们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接着,交警通过情景演绎,模拟视野盲区、道路玩耍、开门杀、内轮差、鬼探头等交通安全隐患场景,生动展示危险情况和后果,使同学们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警惕的必要,提升应对风险能力。最后,交警演唱《红旗飘飘》,活动圆满结束。 3 淮阳区交警大队 11月12日,淮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借助黄家班唢呐非遗传承基地演出活动,积极搭台“演艺”,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淮阳区鲁台镇东屯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唢呐一响,爆燃全场,淮阳交警宣传小分队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利用唢呐非遗传承项目演出之际,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到活动节目中。宣教民警紧紧围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主题,面对面向群体讲解冬季出行注意事项。宣传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情景剧表演、现场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安全常识等方式,吸引群众积极参与。重点提醒“一老一小”群体横穿马路、逆行、夜间在道路中间行走的危害,以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深入浅出的表达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宣传民警演出的《人生没有后悔药》生活化场景剧给群众带来了沉浸式的体验,通过诙谐幽默的表演将“反面教材”的危害娓娓道来,告诫群众切勿酒后驾车,同时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向现场群众细致的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积极引导活动现场群众重视交通安全、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带动身边的亲人一起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4 郸城县交警大队 11月12日上午,郸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部门与城市六中队组成宣传小分队,走进荣桂园小区、天骄豪庭小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即将到来的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 活动中,宣传小分队走街串巷,对社区居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店主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向大家讲解恶劣天气下行车注意事项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发放宣传页、面对面交流、张贴酒醉驾提示贴等形式,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宣讲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大家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星星 |